 | :em53: 首先建議各位車主在車上放置有閃光燈的相機,內要有底片,及捲尺一把,約七公尺左右。
, E# H. Q* W5 _8 s5 ^當發生車禍時:
2 T3 |' X" k# \3 s, N0 U% {第一件事,不是和對方說誰對誰錯,而是利用相機去找照相物,理由是臺灣的員警,不會為你花自己的錢幫你認真照相,即使是和刑事有關的案子也不會, 我的經驗也是草草的照個三、四張,請問三四張又如何將現場表現出來,與其期待臺灣司法的牛步化改革,還不如自立救濟,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要將,車禍辦案上的一些注意的事分享給大家,希望每個車主知道,一來可以保護自己,二來,也可以使臺灣的司法對車禍案件回歸較公平的一面。
1 e4 c! p; a( \% E% `* v; S照相要注意的事項:
o5 p/ m- g& s) n& ~1.車子前後左右都要照相 * U- b4 G* `/ ]- Z9 G
2.撞擊點要近照,最好要放比例尺 3 }- l$ I2 l' Y; ]7 u' |6 } J, ~
3.煞車痕一定要照,依據老的檢察官的經驗,臺灣警員的現場圖,十個圖有九個有問題,所以,建議你照照不會對自己不好。
2 }+ b2 j, f& X* ?4.底盤要照相,我想很多人會問如何照相,第一是要照有異物,不要忘記沒有東西也是一個最有利的證據。
; W N- H$ G- \1 a7 i; B5.擋泥板要照,可以確定撞擊方向,不要覺得自己說就是對,要為自己留證據。
. R" o r+ C$ _% B2 c6.最後當在為自己照相時,也要為別人照相。
4 R) H2 D2 c2 G3 e5 k" {$ O第二件事是和警員和檢察官做筆錄時 I: N' m5 L h+ |7 V6 K4 [! }
一.要求檢察官對對方做酒精濃度測驗,可以保護自己,也可以確定對方是否有喝酒,如果對方不幸死亡,則可要求抽眼球液做酒精及藥物測試, 以我的的經驗我有一個案子表面上是車禍致死,可是做完酒精及藥物測試後,才知道死者是先死藥物中毒死亡,後發生車禍,如果沒有做酒精及藥物測試,車主可能就要白白吃牢飯。 + g/ D3 J4 `0 X2 y7 ]- h2 |
臺灣的司法是你沒有要求檢察官做,檢察官是不會主動幫你做。所以建議你自己要求做酒精濃度及藥物測驗。
& `+ P% `, n& Q; Z& N# Q2 o1 S9 W二.求檢察官照相,要照什麼呢?要照自己和對方身上的傷,這在日後法律上要求時,或判定違規肇事上有很大的用,像一定要要求照左腳上的傷,這是根據1990美國的法醫報告中一個重要車禍責任判定,我想臺灣很多檢察官還不知道如何用此項證據作為法庭證據,重要的事你要求檢察官做, 他才一定會去問人,如何用此證據。
) C0 y7 J& d- b, q; ?第三告訴檢察官你有照片,你洗一份給他,但記得底片一定要自己留著,不要給檢察官,因為你不知道你遇到是否認真,或是敗類型的檢察官,你要知道臺灣少數檢察官的風紀是有問題的,我想看臺灣的新聞就知道,不需要我多說。把證據留在自己身上最安全。最後態度要客氣,因為臺灣的檢察官是得罪不起的,他們最怕記者。 " e8 w' a% z( g! P7 S; a
在臺灣的司法制度中,常以偵察不公開,不要法醫提出任何危險的警訊,而愚弄市民,不讓老百姓知道事實的真象,更重要的不讓老百姓知道預防的方法。 8 O% V- o% p H$ T; i, `7 Q2 Z$ g2 v
連續死亡車禍發生,為了偵察不公開,不知道有多少駕駛者,在不知道危險的狀況下而發生車禍,又要害死多少人,只有每天看著一個個家庭破碎,才會想寫此文或許這篇文章中對你有用,如果對你有用你也希望能傳給你的朋友,提醒他注意自己的安全和權力,讓臺灣的車禍大大的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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