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Jen在 2008/01/05 04:31am 發表的內容:+ M3 Q% K# E. C x
到警察盃盃那作筆錄時一定要知道對方的說辭~因為筆錄很重要~之前我開休旅車從濱海到宜蘭~結果在靠近九份岔路等紅綠燈時~抬頭一看後視鏡才要閃對方已經撞上來了(還好不是小S)~因為SUV比較高所以他的車頭全毀(大概 ...
他說他的你說你的,筆錄本來就是當事人進行主義,你只需說你所知道的(就是你認為對你最有利的),其他的警方就會處理了.
. Q* a( o% f% H- b8 Y7 R [- B6 {您可於世故現場處理完畢7日後,在辦公時間內前往當地處理分局,查詢事故處理情形,並可申請閱覽或核發"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現場蒐證相片",另於事故發生30日後申請提供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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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還是不知誰佔主因,次因幾成過失(其實只要跟保險公司理賠員據實以告,正常理賠員都會跟您說您的過失成數佔幾成),那就只好破財花個3000元,於發生事故6個月內,前往當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囉!!
/ o" y& x: ~. Z; T/ r不用去跟對方爭誰對誰錯,發生都已經很嘔了,還跟對方理論,只是會讓身體的細胞死一堆而已~~~~台灣人只會說自己對的,從不會去說自己哪裡錯!!(PS:我是說大多數啦!!~~不包含本俱樂部的哦!! :em6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