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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http://www.sciscape.org/news_detail.php?news_id=1792
編輯:Chang-Shu Liu
一項長達十六年以上的流行病學研究指出,被診斷出患有乳癌的婦女,有規律運動習慣的患者,其患病後的生存率顯著地較不運動的乳癌患者高,一週進行三到五小時的散步或相等的運動量,即可收到運動的好處。
美國哈佛醫學院的Holmes博士所帶領的<護士健康研究>計畫 (Nurses’ Health Study),對2987位被診斷出罹患乳癌 (一期、二期或三期) 的女性護士進行長期追蹤調查 ,從近三千乳癌患者中按照她們的運動習慣可分成五個不同的運動量類組,以代謝當量 (metabolic equivalent task, MET)時間為單位:第一組為每週少於3小時、第二組為每週介於3到8.9小時、第三組為每週介於9到14.9小時、第四組為每週介於15到23.9小時、及第五組為每週介於3到8.9小時 (代謝當量時間3小時即相當於以時速2-2.9英里走一小時的運動量) 。此研究報告發表於2005年五月的美國醫學學會期刊 (Journal of the 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 JAMA)。經過長達十六年以上的調查,結果發現,第三、四及五組 (代謝當量超過九小時的患者) 比起第一組 (代謝當量少於三小時的患者),有高於約50 % 的存活比例。
在該研究報告中也討論到這個結果的可能機制:女性乳癌的發生,腫瘤 (tumor) 的生成,其中一個因子為雌激素 (estrogen) 和黃體素 (progesterone) 的過度表達所致,而足夠的運動可能有助於調節身體的賀爾蒙分泌,因此減少腫瘤再次發生的機會。運動的好處,不但可以減少此類疾病 (乳癌) 的發生,對於患病後的婦女,也可達到一定程度的病情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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