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03 19星期一早上9:04分.
這台SMART已經是2004年前的老車了, 記得當時歐元大漲, 於是快排, 玻璃頂, 甚至引擎都被換掉了,
而這台就是大漲前最後一批的車了...
快排, 有, 玻璃頂, 有, 賓士引擎, 有, 渦輪, 也有...
所以說什麼都捨不得淘汰這台..
事情是這樣的....
地點: 中和隧道出口處...
上下班時間的中和隧道不是擁擠, 就是很擁擠, 進入隧道前時速大約是35KM/H,
進入隧道後車速也大約是這樣
就在接近出口時車速慢了下來, 當然, 我也跟著緩緩的煞車
就在剛停下來一瞬間....碰~~~碰.....
啊X....
是的, 就變成這樣了...
還沒時間報警, 警察就來了...(原來後方剛好巡邏車經過)
迅速地完成現場丈量, 簡單了問一下事發狀況, 然後直接上拖吊車前去分局做筆錄
一開始, 後面的遊覽車司機還說是前方事故, 他是來不及煞車而撞上 (注意唷, 這事追撞)
警察問了有沒有行車紀錄器, 遊覽車司機說沒有,
警察就質疑的問說這麼大車怎麼會沒有行車紀錄器呢?
遊覽車司機就堅持說....沒有~~
問了我後方的小黃, 小黃司機也說沒有....
問我, 剛好....有~~
到了分局看了行車紀錄器, 遊覽車司機才改口 "因為分心檢手機沒注意前方所以肇事"
然後向大家表示會負賠償責任..
警察就不爽了.....
剛剛是怎麼說的, 這是存心規避責任唷...
這邊要說明一下了...
追撞: 前車已經發生事故, 而後方車未保持安全距離因而撞上, 這時候後車要負責賠償前車的屁股, 後面的車陸續追撞上來也是這樣的概念來賠償
推撞: 前車
不管有沒有行進, 前車發生撞擊的原因是後車撞擊致使我的車往前推撞到前車, 這是後肇責是在後車, 也就說,....後車要從頭賠到尾..
因此筆錄時會問"
第一次碰撞的情形", 當第一次碰撞是車尾時, 也就是說後車的碰撞把你往前推而碰撞到前車, 這就是推撞
坊間有所謂"
必須是停等狀態(時速-0)"才成立後車全賠的說法, 警察說這是以訛傳訛, 是保險公司坑人的招數,
然後會和你扯"
安全距離",
什麼因為未保持安全距離所以會
推撞到前車...
這是錯的, 因為..
1. 你都撞我了, 你還和我說安全距離
2. 如果你沒撞我, 我又沒有撞到前車, 你如何指責我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3. 你沒有撞我, 就算我黏著人家開我也沒有肇事, 所以肇責不在我
4. 當時車速都很慢, 排隊行駛的狀況下, 根本不會去要求安全距離(因為這時安全距離是: 安全車距係指能煞停之距離)
跳針一下:
前行車
行駛或停等,後方一車撞上來向前推撞前方所有車。
我的情況,無肇事因素,後車遊覽客車應負主要肇因
負擔所有賠償之意
記住唷,
不管靜止或行駛,只要碰撞係因後方車輛所致,就無肇因 (交警同學說的)
另外要注意的是, 這樣碰撞身體多少會受傷 (別懷疑, 撞到會瘀青就是挫傷)
尤其頸部, 因撞擊產生劇烈的震動常常會使頸部拉傷(也是挫傷, 我現在就在痛)
筆錄時一定要說明不舒服的地方
然後去公立醫院掛
急診, 取得
診斷書 (放心, 只要和醫生說發車車禍, 醫生就完全了解該怎麼處置)
這就會是刑事案件成立的條件之一 (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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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重點是...
SMART真的好堅固, 這樣的撞擊下玻璃沒破, 車門沒有變形(直接推就開)
只是撞擊的時候...
SMART好硬, 在車上真的就是很明顯感到這車就是硬碰硬, 完全沒有潰縮的感覺...
下來才發現, 安全帶炸了(這應該不便宜)
安全帶在椅子上的掛鉤直接扯斷,
車裡面的東西四處飛散,
這狀況.....維修費用應該很驚人....
另外...
第一次被推撞,
第一次被夾在中間,
這算是成就解鎖嗎?????
朋友說, 開這小車上高速公路是玩命...
我說, 這小車是和320對撞測試
朋友說, 那也不要自己去測試
我說, 我是去驗證, 證明賓士的實驗是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