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http://udn.com/NEWS/LIFE/LIFS2/1971058.shtml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記者謝佳雯�報導】
交通部研修的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修正案定稿,除解除1000cc以下車輛使用車道限制、輔助車道和爬坡道禁止超車外,路肩故障車和服務區內停車的時間分別由現行的3和12小時,縮短至2和4小時;原一律罰款3000元的違規停車、擅自擺攤等行為,則回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罰,罰款將變少;另新禁止向車外丟棄物品,違者罰3000元。新修正條文預估7月實施。
由於現行車輛性能大幅提升,排氣量1000cc以下小車的安全極速多能達時速100公里以上,且參考香港、日本、韓國及美國加州法令,都未對車輛排氣做車道使用限制,因此高速公路管制規則修正案已刪除現行小車僅能行駛最外側車道的限制,比照小客車車道使用規定。
針對未來國道一號 (中山高)將出現的第五車道,修正案中也新訂使用規定,當汽車行駛在同向五車道的路段時,大型車與時速80 公里以下的慢速車,應行駛在最外車道;另雖可利用中外車道超車,但禁止行駛或變換車道行駛中線車道、中內車道及內側車道;車速80公里以上的小型車則可行駛中線及中內車道,或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另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都禁止超車。
另因高速公路上的違規行為一律處分3000元至6000元罰款,包括不依規定停車、損毀花木、亂丟垃圾、擅自設攤、隨地吐痰、在涵洞或橋梁下堆置物品等行為,通通3000元起跳,常遭民意機關質疑處分過重,因此修正草案亦刪除相關的第25條文。
由於常有駕駛人向車外拋出空罐、垃圾等物品,動輒傷及後方車輛,嚴重危及行車安全,修正草案也新增「向車外丟棄物品」罰則,違者同樣處3000元至6000元罰款。
:em67:
[新聞]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真是好消息!這樣一來就方便多了![新聞]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修正條文二、汽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路段,大型車與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中線車道超越前車,禁止行駛或變換車道行駛內側車道。行車速率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小型車輛,可行駛中線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
原條文
二、汽車行駛於同向三車道路段,大型車與排氣量小於一千立方公分或行駛速率低於每小時八十公里之較慢速車輛,應行駛於外側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中線車道超越前車,禁止行駛或變換車道行駛內側車道。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及其行車速率每小時八十公里以上之小型車輛,可行駛中線車道,為超越同向之前車時,得暫時利用內側車道超越前車。
說明
二、現行車輛性能大幅提昇,一千立方公分以下之小排氣車輛之安全極速,多可達每小時100公里以上,另參考香港、日本、韓國及美國加州法令規定,均未針對車輛排氣量做車道限制。為符合實際需求,以「速率」限制行駛車道,爰將第一款「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之」、第二、三款「與排氣量小於一千立方公分」、「排氣量超過一千立方公分及其」之字句刪除。
所以真的可以走內側囉...耶耶耶
http://www.motc.gov.tw/pub_images/000609_1082561589_bullet_1.doc
為整個修正條文內容
[新聞]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下面引用由neo2000在 2004/04/22 02:36pm 發表的內容:http://udn.com/NEWS/LIFE/LIFS2/1971058.shtml
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記者謝佳雯�報導】
交通部研修的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修正案定稿,除解除1000cc以下車輛使用車道限制、輔助車道和爬坡道禁丑@...
只是修正案定稿而已唷∼
大家不要以為法令已經通過解禁了∼
現在還是不能走內線!面得被條杯杯逮∼ :em25:
[新聞]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轉達Heuer老車友留言指出SMART可以走高速公路內車道了,被罰過的人聯合署明一下,看能不能做國賠,經律師跟我說這還蠻可行的,因為去車測中心驗的車有SMART,而且在怎麼說1999 SMART就問世了,等於政府條例跟不上現行市場,是有訴源的? 條例7/1會實行吧
[新聞]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所以遠遠大7/1號才開始!是嗎??
那還是要忍一下子!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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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GO~~~~GO~~~~~雖然已經習慣龜慢車道了
因為發覺開慢車道比開快車道快
上次從台北101 由木柵上高速公路 六點半
走二高到台中都走慢車道 才一個半小時左右就到清水休息站了
沿途都120-140 看著快車道的車子還是一樣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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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還是不確定實施日期經過多年的努力,總算是....
含淚痛涕呀~~
[新聞]1000cc以下 高速公路解除車道限制
在德國不管超別人車的是多大或多小的排氣量,一律就是不可以外側超內側,我也真的沒看過他們使用外側車道超內側車道的情形,也就因為這點,人家的高速公路有些路段可以隨便你怎麼快都沒關係,因為你不會被人從右邊給你插進來,要是在德國會有右側隨便插車進來的話,人家早就把最高速限調下來跟我們差不多了。所以我呼籲大家還是儘量不要右側超車(雖然這在台灣要做蠻難的),人家先進工業國都是那樣子的習慣,我們不要途有好車,而開車的習慣卻還是停留在古老而野蠻的模式裡面。道路安全絕對不是只有警察的責任而已。你和我和他,不都是其中最重要的成員嗎?
在台灣大家不遵守交通規則,所以亂得可以,但是我們可以透過教育等,慢慢把人民素質提升的。
拍寫,我太嚴肅了,講了許多不太中聽的話。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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