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penghuyen在 2009/12/30 09:19pm 發表的內容:
政府真的是白癡!- Q$ Y" \0 ~$ v' H
買兩人座的車就不是錢買的就對了2 ~# x+ _/ w& [% S( ?' i
上次我就跟警察在中港交流道口槓起來6 d. D8 a, B. ^- R/ @, q2 _+ n
說我車上要四個人才能上高速公路!5 w8 {/ o9 A; G
...
下面引用由myron37在 2009/12/31 00:15am 發表的內容:
這個教訓告訴我們...
要買就應該買兩台 一起上路...
下面引用由penghuyen在 2009/12/30 09:19pm 發表的內容:, `$ M0 z6 G% [ B- H, d
政府真的是白癡!1 |* z+ j- p6 n; I5 \
買兩人座的車就不是錢買的就對了
上次我就跟警察在中港交流道口槓起來
說我車上要四個人才能上高速公路!
...
下面引用由Franktime在 2009/12/31 02:53am 發表的內容:
天阿!5 x! ^$ D2 H9 P- i4 l+ [
原來是真的有在刁難的歐!
我原本還臆測"smart這款車2人坐滿即可上路..."會是取締員警們之間的默契耶?
下面引用由enzochen在 2009/12/31 09:54am 發表的內容:0 p/ n( G3 ^5 ]+ K3 y
我覺得是看員警的自由心證....我之前開Roadster時...也順利二人上過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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