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penghuyen在 2009/12/30 09:19pm 發表的內容:, T- q) V- t8 `" M) ?' L, @
政府真的是白癡!
買兩人座的車就不是錢買的就對了
上次我就跟警察在中港交流道口槓起來
說我車上要四個人才能上高速公路!+ x+ \' Y3 ]' E/ x
...
下面引用由myron37在 2009/12/31 00:15am 發表的內容:
這個教訓告訴我們...
要買就應該買兩台 一起上路...
下面引用由penghuyen在 2009/12/30 09:19pm 發表的內容:0 ^2 P/ ~5 q% ^5 y- F; u! U
政府真的是白癡!7 h( b8 b' J3 ^, h4 U' C
買兩人座的車就不是錢買的就對了7 l1 \" }& z F- N1 i @9 W
上次我就跟警察在中港交流道口槓起來
說我車上要四個人才能上高速公路!
...
下面引用由Franktime在 2009/12/31 02:53am 發表的內容:
天阿!2 C: v+ p, f3 h# J' T1 C7 {
原來是真的有在刁難的歐!# D5 K8 ?+ j. z4 m5 t2 b
我原本還臆測"smart這款車2人坐滿即可上路..."會是取締員警們之間的默契耶?
下面引用由enzochen在 2009/12/31 09:54am 發表的內容:
我覺得是看員警的自由心證....我之前開Roadster時...也順利二人上過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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