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引用由澎湖吉貝阿忠在 2008/02/26 10:21pm 發表的內容:. R) p% e/ S$ Q5 Q. X% u" J
恭喜你!!' ~! K9 u. j5 q
這個紅包新台幣2000元(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超過速限40公里未滿60公里),並記違規點數1點
隱匿執法(就是我們所說的偷拍)早在去年底就恢復了$ ]7 v8 d1 D: n
~~我也中了兩張(國道)~~共6000元~~~又增加了國庫收入
下面引用由草菇在 2008/02/26 10:27pm 發表的內容:
錢都被花光光 所以要靠平民百姓 增加國庫收入
下面引用由kimi在 2008/02/26 05:25pm 發表的內容:
小弟住在鄉下
周邊的道路都是又大又寬
平時也都知道附近的照相機在哪
偏偏在97.1.1 被埋伏的警察拍了照(罰我錢祝中華民國生日嗎?), V. j- R6 [" A1 {! A: v
...
下面引用由Arvin在 2008/02/27 03:15am 發表的內容:
我的比較大條~~被罰~十多萬~~扣照一年~~
下面引用由jpower888在 2008/02/27 00:45am 發表的內容:+ I( W7 a ?' V6 }0 j
cc過年前可能是春安吧也被臨檢
一般都問有沒有喝洒外這次還看行照(可能smart讓人好奇吧)
才發現強制險過期三個星期了
後來才聽說過期也要罰錢丫
...
下面引用由Arvin在 2008/02/27 03:15am 發表的內容:
我的比較大條~~被罰~十多萬~~扣照一年~~
下面引用由kimi在 2008/02/27 09:04am 發表的內容:
該不會是因為酒駕吧∼∼∼
而且,我覺得啊,這個真的是搶錢 沒什麼好比的2 [2 Q% B! n) @2 I' O+ X) L! u# H
如果政府把罰單的錢用在把路舖平的話,罰單還繳的心甘情願
不然,FIA真的該考慮在台灣辦個環島W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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