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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打印本頁]

作者: azingo    時間: 2005-1-6 20:32:55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無言~~
我的新雨刷沒啦~
作者: jessie    時間: 2005-1-6 20:55:24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熊老師~~~~~~~~加油!!!新雨刷下個月還是有機會買....
作者: jhm    時間: 2005-1-6 21:08:19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要罰多少阿?~想必心中滿是趕羚羊~
作者: allenshiu    時間: 2005-1-6 21:20:48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1.條子杯杯真是犀利…………通緝犯抓不到………老是拿老百姓開刀……………偶上月也素紅單收不完……請大家要小點心…………
2.不是只有行駛Freeway時小心………省道也是一樣Danger(由對向車道偷拍)……偶就素在省道被連拍三張超速及一次夜間Layser攔截…………!

作者: mingyu2003    時間: 2005-1-6 21:24:06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所以囉!!
我現在從彰化到台中
已經不走高速公路了!!
那裏真是個錢坑ㄚ!!
還有
您知道交通違規預算也是有編列的嗎??
例如今年編個幾億元
也就是員警們開單要達到這個數字才行喔
難怪現在的警察都會躲起來
難道這就是財政部長說的
"要加稅也要加的讓您沒感覺"
作者: jasonwang    時間: 2005-1-6 22:21:09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ㄟ? 告發時間是晚上七點, 是塞車被攔下嗎?? 還是警察好眼力?
作者: azingo    時間: 2005-1-6 22:36:00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下面引用由jasonwang2005/01/06 10:21pm 發表的內容:
ㄟ? 告發時間是晚上七點, 是塞車被攔下嗎?? 還是警察好眼力?
他一直在我後面...
還稱讚JEFF牌LED尾燈顯眼好認呢....凸~~
作者: TINA04    時間: 2005-1-6 22:41:23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下面引用由jasonwang2005/01/06 10:21pm 發表的內容:
ㄟ? 告發時間是晚上七點, 是塞車被攔下嗎?? 還是警察好眼力?
如果因塞車而在內側也不行嗎?????????????? :em65:
作者: genie    時間: 2005-1-6 23:09:13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奇怪,之前不是有文章說smart可以行駛內車道嗎?怎麼還會被開罰單?
是因為smart屬慢速車,開內側而被罰?
還是因為內側是超車車道,佔用太久而被罰呢?
我都搞胡塗了。到底smart能不能開內側車道啊?
作者: jameslu    時間: 2005-1-7 00:13:09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對呀!!到底可以開內側嗎???  有人可以告知嗎?
作者: cti777    時間: 2005-1-7 00:22:40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smart在高速公路可以走內車道嗎?
作者: sugar    時間: 2005-1-7 00:22:45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可行駛內側的法規還沒通過,
所以依照現行的法規,
smart不管走在幾線的高速公路,
永遠都只能開在最外側,
要超車才可暫時往內使用另一個車道,
基本上就是外側兩個車道都可以使用,
不過遇到條杯杯就別挑釁,
乖乖待在外側就可以了,

作者: Clare    時間: 2005-1-7 03:21:54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哈哈老熊~~~不久前我也和你發生同一件事,但是我一下車和警察哈拉兩句便說我趕課就先行離去啦...正所謂男女有別阿^^Y~~HAHAHAHAHAHAHAHAHA
作者: jessie    時間: 2005-1-7 11:02:53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各位同樂會的同學
大家還是乖乖滴開外車道吧....
我曾經有個這麼天真的想法
也就是開在第二車道或第三車道的時候
如果被條阿伯攔下來
就說
「我在超車,因為右邊的一直不讓,我只好一直開。」
哈哈哈.................
作者: ape    時間: 2005-1-7 14:48:38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真是的~哪來那麼多條子阿~吃飽沒事幹ㄟ~改裝超速的一堆不抓~抓一台那麼無辜可愛的小s幹麻阿~~"

作者: 約克夏    時間: 2005-1-7 15:48:25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ㄞ~~~~~~~~~~又要花錢了
作者: Ross    時間: 2005-1-7 20:19:55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還沒解禁....幾天前我朋友開Martis被開了一張, 打電話去問"交通部"(夠跩吧), 結論是還沒解.
我找了一下相關文章Post 如下 :
1000CC以下小車禁行高速路內車道 擬解禁
【記者謝佳雯�報導】
排氣量1000CC以下小汽車不得行駛內側車道的規定可望解除!交通部昨天討論高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修正案,包括解除1000CC以下小車的使用車道限制、逕行舉發方式僅限以科學儀器採證等修正條文,已初步取得共識;至於內側車道是否改為快速車道、服務區停車時間限縮至2至4小時、限速110公里安全距離訂為55公尺等修正條文,因歧見仍多,仍待進一步討論。
過去因1000CC以下小車有馬力不足、速度較慢的疑慮,恐會影響其他車輛,因此高速公路管制規則限制1000CC以下小車只能行駛最外車道,即使要超車,也僅限暫時利用緊鄰外側車道的左邊車道超車。然而,車輛製造技術日趨精良,小車性能提高,業者和民眾都爭取解除小車的車道管制。
交通部昨天邀集相關單位討論高公局提出的高速公路管制規則修正案,會中,各方對於解除小車的車道管制初步取得共識,未來小車可望不必再和大型車一起擠在最外側車道。
另因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僅開放闖紅燈或平交道、搶越行人穿越道、違規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不服取締逃逸等違規行為,員警可記錄車號取締外,其他違規行為的逕行舉發都必須使用錄影機或照相機等「科學儀器」採證;而高速公路管制規則卻開放任意變換車道、超速、未保持安全距離、行經收費站不依規定繳費等,可由員警逕行舉發,與母法牴觸。
因此會中決定刪除此條文;換言之,若駕駛人有上述違規行為,員警一律要有照片或錄影存證,才能製發罰單,不得自行記錄車號。
曾主張將高速公路最內側車道,由「超車道」改定位為「快速車道」的高公局,此次也提案修訂管制規則,希望開放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行駛,不必僅做超車用。但有單位認為,在塞車情況下,民眾使用超車道也不會受罰,若不塞車,亦不必開放行駛最內側道;況且,若因而迫使駕駛人改於右車道超車,不但死角多,超車車速也會更快,恐會不安全。
為解決部分服務區停車場被長期占用問題,高公局也提案限縮停車場的使用時間至兩小時,但有單位主張應訂為三或四小時,未能取得共識;另去年才出現的速限110公里路段,其安全距離是否明訂為55公尺部分,也有單位主張應以「具體公式」換算,才能適用所有車速。
【2004/03/17 民生報】

作者: rick    時間: 2005-1-7 22:54:22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節哀順變

作者: 約克夏    時間: 2005-1-23 11:38:34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天ㄚ~~~~~~~~~~~~我也被開一張
作者: frank4655    時間: 2005-3-10 02:39:08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解釋一下,國道高速公路最內側道為超車道,慢速車不得行駛
慢速車據我所知為1200cc以下,不過看到罰單上面寫1000cc以下
不管,反正cc數不夠自己就要小心點,法規上是可以罰你的
通常我都避免開最內道,遇到兩線道前面有車擋住就很想哭
還是會利用最內道來超車,超完趕快換到外側車道,
有時候也會一直開內側,還是會提心吊膽,
被攔下的時候要有心理準備就是了
作者: jyiins    時間: 2005-3-11 13:17:02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在94年3月1日前尚未通過正式法令,但若收到紅單可將紅單拿至監理站辦理,
即可免罰款,但記得帶行照.駕照喔!
現在所有的小S幸福了,您可以盡情的飆內側嘍
作者: smart-1507    時間: 2005-3-14 17:59:34     標題: [公告]高速公路果然是大執法阿

smart可以開內側車道,我已經在高速公路上去應証過了...
注意看那張單子是一月份開的!法令是3月公告實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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